政府為年滿65歲或以上長者發放每年$2,000的醫療券,供他們支付私營醫療服務的費用,適用於預防性、治療性及復康性的服務,無論是因病求醫或身體檢查都可以使用。如果長者居住在安老院舍,使用時醫療券有甚麼要注意?要是長者不懂讀寫或認知能力較差又可以怎辦?現時,所有合資格長者均不用預先登記,只需向已登記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出示身份證,並在接受醫護服務後簽署同意書,便可使用醫療券。居住在安老院的長者若需要使用醫療券支付私營(非資助)醫護服務費用,例如是安老院或非政府資助的到診醫生/外展醫護專業人員提供的醫療服務,如長者的精神狀況良好,明白所接受的醫療服務和使用醫療券的情況,在接受醫護服務後自行簽署同意書便可。如長者精神狀況良好但不會讀寫,可在安老院職員見證下在同意書簽名欄上劃上符號或按手指模,而見證人亦須在同意書上寫上姓名、香港身份證號碼、日期及簽署。若長者狀況欠佳或認知能力不足,則須由家人或監護人簽署並於同意書上寫上其個人資料及日期,安老院方面不能代簽。
使用醫療券後,相關醫療服務提供者會發出「醫療券使用記錄」,列明扣取前、已扣取及剩餘的醫療券金額等資料。大部份安老院亦會作記錄方便日後查閱。如果想知道醫療券餘額,長者或家人可登入醫療券網站或致電醫療券結存查詢熱線 (2838 0511) 查詢。
要注意,是否以醫療券支付相關醫護服務費用,長者及家人有權自行決定,安老院方面亦不可因長者使用醫療券或協助他們使用醫療券(例如要求安老院員工作見證人)而收取任何行政費或附加費。而長者及家屬應與安老院舍詳細溝通,了解哪些醫療服務可以使用醫療券支付費用、扣除醫療券後有何額外服務費用,及使用醫療券的程序,知多啲就可以更安心!
註:醫療券可用於私營西醫、中醫、牙醫、脊醫、註冊護士和登記護士、物理治療師、職業治療師、放射技師、醫務化驗師及於註冊名冊第I部分註冊的視光師所提供的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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